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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签证简介

        J-1是一种非移民签证,适用于来美参加美国国务院批准的交流或访问项目的外籍人士。该类计划在1999年以前由美国新闻署管理,1999年该机构被撤销,此职能转而由国务院的教育文化局管理。J-1签证有十几种类别,常见的有访问学者或教授,高中、大学学生,教师,专家,医生,培训人员等等。J-1签证的申请过程和学生签证F-1类似,必须持有该项目的DS-2019表格(IAP-66为旧式表格),而该项目也需参加移民局的学生及交换访问系统SEVIS。

        如果J-1的申请人在美国境外,一般只能在项目开始前30天内入境,并且在项目结束后的30天内必须离境。因为J-1是非移民签证,所以要求申请人不可具有移民倾向,并与居住国有紧密的联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负担在美的生活。但如果该J-1有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在美国领事馆的签证率会高一些。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J-1都有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一般以下三种情形会受到此限制。 1. 参加的项目是由美国或他国政府资助的; 2. J-1的专业名列国务院公布的本国短缺的专业名单中; 3. 医学院的学生或培训人员。

       如果不清楚自己的J-1是否有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可以委托律师向国务院申请意见书ADVISORY OPINION来明确。如果确实有此限制,J-1在项目结束后将不能申请H, L,K等签证,不能转换成其他的身份(A或G类签证以外),还不能以其他理由调整身份而得到绿卡。“回国两年”指的是回到申请J-1时的永久居住国,而不能是其他的第三国。但是,如果J-1持有者申请得到了豁免,就可以不受回国两年的限制而可以转换身份或调整身份。J-1的豁免一般分为五种类别。 1. 不反对豁免; 2. 美国政府相关机构提出的IGA豁免; 3. 担心回国会受到迫害的豁免; 4. 如果回国会给身为美国公民或绿卡的配偶或子女带来极端困难的豁免; 5. 州公共健康部门为医生申请的特别豁免。

       以上几种豁免的申请程序不尽相同,可能会牵扯到国务院,移民局,或其他政府机构。一般来说,最简单的豁免是向本国的使领馆申请“不反对书”,来自大陆的人士需联络驻美大使馆的教育处来申请。使馆会要求申请人与国内原所在单位结清经济、住房等关系。如果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从领馆得到“不反对书”,申请人可以考虑其他的方法申请豁免。

       J-1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J-2签证来美,但同时也会受到和J-1相同的限制,除非是以其他种类签证入境。如果J-1有回国两年的限制并且得到了豁免,J-2也将同时解除该限制。J-2不可以先于J-1入境,但J-2是可以申请工卡EAD在美打工的,只要收入不是为了负担J-1的生活。另外,J-2可以在美上学,且无需转换成F-1。